1、 化学试剂(特指易燃,易爆,有毒,麻醉药品等):必须专柜加锁存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登记(易挥发物必须在通风柜中使用)。
2、 致癌\致畸试剂使用,应做好防护工作(包括使用人员和周边环境),指定地点使用,剩余品及相关使用物品专门处理,做到不污染。
3、 血液、组织标本使用后严禁随意丢弃,放置于各层指定地点(洗涤间),由专职回收单位处理。
4、 实验室建立基因库、细胞库,对所有的基因重组载体、表达载体和细胞株进行统一归档。并对存放地点和资料检索进行编号,便于查找使用。
5、 新构建的载体需填写基因资料单,记录所克隆基因片段大小、克隆位点,经鉴定的阳性克隆,构建者等项目连同DNA一起纳入基因库。基因库内基因的使用需征得主任的同意。
6、 订购细胞、分子生物学试剂时,应与管理人联系,先在本实验室细胞、分子生物学试剂资料中查寻,无该种试剂或不足时方可订购。
7、 订购时,使用人应提供该试剂的名称、生产公司、包装、保存方法、生物学特性等;对合成引物应详细记录其序列、用途、合成量。
8、 试剂管理人负责及时定货,保证实验需要,到货后应验明质量、入库、造册,及时通知使用者并登记使用人日期和用量。经常检验库存试剂,对即将到期的试剂应及时通知有关研究人员,尽量减少浪费。
9、 复苏常用细胞株,在半天前告知并登记,复苏特殊细胞株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一天前预约并登记。购买和引进细胞株须经主任批准,并经验收后入库、造册。
10、 细胞库液氮由专人负责,每7天左右添加一次并登记,及时检查,杜绝责任事故,加液氮时注意防止液氮漫溢,以免人员受伤。
11、 为保护知识产权和厉行节约,严禁将本实验室的基因克隆载体、细胞株和细胞、分子生物学试剂擅自送他人使用。
12、 同位素使用必须申报登记,操作检测须到本院同位素室进行,使用后相关污染物品交由同位素室处理。严禁在本楼内使用同位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