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肿瘤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教育是肿瘤教研组的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在本学科学习的研究生,包括本学科及其它学科,均按此条件管理。
(二)凡在本研究所所属实验室(包括分子生物实验室、细胞生物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分子病理实验室、流行病学实验室、蛋白质组实验室等)均有职责完成学校及医院的医疗、教学与科研任务。
(三)研究生教学管理设研究生教学秘书一人,协助学科搞好教学工作。
(四)教学秘书协助制订学科招生计划,完成各项教学课程及计划。
(五)研究生向教学秘书报到后,明确负责导师,制定培养计划与培养目标。
(六)开题报告、预答辩、答辩及论文印刷,幻灯片制作等均统一处理。
(七)遵守学校有关研究生管理规定,本处理意见与学科规定有不符时按学校规定办理。
二、研究生实验室管理条例
培养一支有良好科学素质的科学研究接班人队伍是本所的一个工作重点,同时研究生也是科学研究的生力军,为更好地培养人才,充分发挥研究生的积极作用,特制定研究生实验室管理条例。
(一)本所对研究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下的导师组培养制度。
(二)研究生进入实验室或外单位研究生应事先来所联系,方可进入本所实验室工作,并应遵守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参加所内的各项活动。
(三)研究生的选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进入实验室一定时间,经过初步的预实验,应在所内作开题报告,明确立题意义,阶段目标,所采取的技术路线及可行性,预期结果,可能出现的难点及拟克服的方法,经费预算等。
(四)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均应重视选题和开题报告,开题后一般情况下不改变课题研究的大方向,实验过程中若要调整方案,必须事先与导师和实验室指导老师讨论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时应明确导师组成员,并报校研究生处。
(五)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爱护实验设备,勤俭节约,一丝不敬地对待每一次实验,忠实记录实验结果。
(六)研究生参加所外的学术交流,读书报告等,其交流内容必须由所领导或导师审阅。
(七)研究和进入实验室须先行技术训练,借用的用具,在完成研究课题时及进交回。
(八)研究生实验立足于自己完成,提倡研究生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九)注意职业道德,不准将有限的资源(设备、试剂、某些用具等)独占已用。
(十) 研究生结束实验工作,应办理交接和离所手续。
*研究生管理细则
1. 进肿瘤所实验应在获得批准,办妥全部手续后方可进入,需佩戴标牌,遵守肿瘤所的规章制度,如违反肿瘤所现行规章制度3次以上,将取消外来研究生在肿瘤所的实验资格,本学科研究生将由其导师作出相应处理。
2. 实行指导老师带教制度,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实验,如有疑问应及时请教指导老师,严禁自作主张,盲目操作。各指导老师和部门负责人应检查、督促实验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对不符合规定进入本所实验的应向领导汇报,并通知主管人员。
3. 研究生未经肿瘤所领导或主管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所做实验。
4. 进入实验室着工作衣,禁止在实验室会客、进食,吸烟。
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各项仪器设备按规定使用并登记,第一次操作时需有熟练人员带领,如有损坏,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6. 严禁未经主人同意挪用他人已准备好的实验用品和试剂。
7. 认真实验,实事求是,尊重事实。
8. 经常保持实验室和工作台面的整洁,实验完毕清理污物,避免污染环境。节约使用试剂,对有毒、易燃试剂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9. 下班时注意水电、门窗和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10. 本所洗涤间除指定的陈老师外,其它人员不得使用消毒设备,如需消毒,提前一天将物品放在洗涤间专门位置。
三、肿瘤研究所实验室管理条例
总则
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是从事肿瘤病因、预防、诊断和治疗研究的综合性应用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带头人领导一支有较强科研攻关能力的梯队,实验设施完善,设备先进,并具有实验室与高发现场和临床病房有机结合的优势。本实验室也是医学高级科研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是博士硕士攻读学位的实验研究场所,为确保所内工作正常运行,多出成果,早出成果,服务于社会,为将本实验室建成具有高水平的肿瘤研究中心,特制定管理条例。
学术活动制度
为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术水平提高,本所有组织地开展学术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一)定期举行学术报告会,内容包括:
1、与本所研究方向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展综述报告;
2、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专题报告;
3、开题报告;
4、论文发表(投稿)前宣读,讨论(包括参加会议论文)。
(二)定期召开课题进展汇报讨论会(Lab meeting)内容包括:
1、科研人员课题进展状况汇报;
2、课题进行中碰到的难题和拟解决方案讨论;
3、对课题新的设想和思路等。
(三)每次学术报告会和课题进展汇报会,科研人员都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
(四)有专人如实记录学术活动内容,并建立档案。
(五)在本所工作的科研人员每年每人至少作两次学术报告。
(六)大力提倡研究人员之间进行自由学术讨论。
课题实施及成果管理
(一)课题实施情况监督,所领导随时对每科研人员的实验记录组织检查,并由学术委员会作出评价和提出意见。
(二)成果保密工作:科研成果关系知识产权,在课题实施过程,成果的管理等都需建立一定的保密机制。(保密法另订)在本所工作的原始实验记录由本所留存,研究人员不得带走,研究生的原始实验记录由学校档案室留存。
(三)本所人员发表论文,必须经学术委员会审阅签章,必须经本所负责该题实施的人员审阅并签章。
(四)客座人员在本所取得的成果,与本所共享,客座人员及其单位为第一完成者,成文时应署名工作在本所完成及本所协作人员的姓名,本所领导为通讯作者。
仪器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本所的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是研究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本所工作人员都应以主人翁态度来使用和维护。
(二)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执行和监督整个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订购,领取、验收、维护保养以及维修联系事务,同时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关心和配合这项工作。
(三)建立仪器的管理,使用,保养档案,除一些案头常用仪器外,其余仪器均需专人负责,实行上机培训,使用登记和定期保养,并订出仪器操作规程。
(四)需设置程序的仪器,每次编程均需登记,不得擅自改动他人程序。
(五)不得擅自改变仪器及附件的存放位置,需要移动需经主管人员同意,使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六)个别贵生及精密仪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定期检查等重点保养措施。
(七)使用仪器按精确度要求根据具体需要而定,如超纯水系统的使用等。
(八)一旦发现某一设施和仪器出现非正常状态或故障及损坏等情况,须立即停止运转,每位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及时向专管人员通报,并配合其查明原因,联系维修等事宜。
(九)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违章操作者,专管人员可向其提出警告或剥夺其使用权,待认识错误后才允许使用,若因违章操作而致仪器损坏者,将根据情节追求其责任。
(十)本所的设施及仪器设备限本所人员在完成本所研究项目情况下使用,任何外来人员需临时使用,均须得到有关领导允许后,在本所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并按章收费。
*贵重仪器使用及安全管理细则
1. 仪器均为贵重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
2. 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仪器性能和做好保养工作。
3.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要在专人指导、并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4. 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细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仪器负责人,由专人与厂商联系排除隐患。
5. 仪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做好清理和登记工作。
6. 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用电安全。
7. 贵重仪器室内原则上不开启自来水龙头,以免湿度过大影响仪器性能。
8. 使用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后要整理用过的仪器台面,做好卫生工作,需要在仪器室加班的人员要做好登记,最后离开仪器室的人员请检查整个房间的水电并关闭不使用的电源,关紧房门。
9. 实行有偿服务,外来人员应用本室仪器要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制度
本所的安全规章制度原则上按目前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按照医院的新大楼的管理要求,每天值班人员必须做好下班之后留班人员(包括研究生)的签名登记并负责指定当天最迟离开人员移交好大门钥匙,最后一位离开肿瘤所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必须先向一楼消控中心电话联系,表明全楼层人员将走完,然后再下楼到消控中心登记。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如果发现火情必须立即通知消控中心,并采取相应措施。
双休天值班人员及加班人员按上述办法执行;
国定假日如果科室不安排值班时,凡需进入科室必须带工作证或学生证到一楼消控中心登记同意后方可进入科室,离开时必须到消控中心登记以便布防,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引起后果由该人员负责。消控中心电话3611.
2、晚上加班一律得不超过23:00。
3、研究生及外单位使用本所的仪器需经各仪器管理人员的同意,尤其是使用电炉、烤箱和微波炉等时必须严格按照该仪器规定的方法使用,在使用电炉、微波炉时,使用人不得离开,下班(17:00)以后不得使用,以免出危险。各烤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17:00以后不可使用,不可在夜间使用,烤箱在规定使用时间内,使用人必须专一负责,不可离开本所,如确需离开必须交待另一人负责。在双休天,在16:00后不可使用电炉、微波炉、烤箱。
4、下班时请各位注意:
1) 关好不使用的电源,水龙头,出门上锁;
2) 下班时请特别注意看一下烤箱,电炉,开水炉;
3) 在整个楼层只有一,二个人上班时,请关好东侧大门,以免有人进来没能及时发现
5、研究生及外来实验人员进肿瘤所实验应佩戴标牌,遵守肿瘤所的规章制度,如违反3次以上,将取消其在肿瘤所的实验资格。
6、研究生作为我国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应在完成实验工作的同时,注意保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卫生整洁及做好生物化学有害物品的善后处理工作。维护肿瘤研究所的财产安全。(具体如EB使用过的手套的处理,阻止外来人员随意进肿瘤所做实验或拿走肿瘤所试剂)
7、安全保卫工作是关系到实验室财产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工作,实验室的卫生状况是实验环境管理水平以及工作人员精神风貌和科研素质的反映,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重视。
8、各所在室的实验人员负责各实验区的安全与卫生工作,每周可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1) 督促每位工作人员带证上岗和规范操作,对非本实验室内人员有权询问。
2) 监督实验室内卫生的保持。
3) 每天下班前巡视,检查整个实验室有关水电门窗煤气等安全要点,清除危险和事故的隐患。
9、落实消防联系人,负责配合医院消防部门工作,定期检查与生物、化学等危险因素有关的火灾隐患以及消防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
10、对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化学药品按有关作业要求进行操作处理。
11、对各实验室实行严格管理,不准在实验室会客,吸烟、进食及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等。
12、非上班时间工作,须经实验室领导同意,并随手关上防盗门,告知保卫科,注意安全保卫工作。
肿瘤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根据《浙医二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消防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特指定该制度要求各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切实做到
1. 按规定所长是本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所内成立治保小组,所长是组长。要求提高每个职工的消防意识,要求每人应明确本楼层灭火器的位置并能熟练使用,固定的灭火器不得随意移动。
2. 了解和明确本层楼疏散出口并确保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处堆放任何物品。
3. 各房间内的仪器设备必须使用单一的插座,不得使用接线板(除电脑)外
4. 新进的仪器必须由电工间来,重新安装新的插座位置。使用新的大功率的仪器必须由电工先来检查允许后才可使用
5. 下班后必须关掉仪器关掉电源,不能关机的(即需过夜)仪器必须说明原因并统一登记,遇国定长假一般须关掉全部电源(除培养箱)。电脑要求下班时关机。
6. 电炉,烤箱,微波炉,开水炉和消毒炉只能在上班时间(即到下午五时,双休日下午四时)使用。使用人不得离开本楼层,以免出危险。
7.发现有消防隐患或设施损害的应及时拨打3611即时处理。
8.每天下班前必须作好留班人员的签名登记,并切实检查电炉,微波炉,烤箱和开水炉等,关掉其电源,遇有留班人员时必须将留班人员的登记表送到消控中心。
9. 各研究生如需加班的必须在下午五时前登记,最后一个离开肿瘤所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必须先向一楼消控中心(电话3611)联系,说明全楼层将全离开,等消控中心的人员把门关好才可离开。本所最迟关门时间为晚上11时。任何人不得超时。如确需因工作需要在晚上11时后才能完成的,必须有本人书面申请,告诉研究生助管,由导师,所长签名,肿瘤所盖公章在当天下午五时前将书面材料送到消控中心才有效。
*消防重点使用规章:
1.180℃烤箱。使用人必须登记,在上班时间可使用(每天下班5时关,双休日下午 4时)由本所每天值班的工作人员负责按时关掉电源,并关好大门。
2.1204房内 60度烤箱和消毒炉,在上班时间使用,烤箱不得过夜。
3.1211房 60度隔水式恒温箱上班时间可放石蜡,但下班后必须取出石蜡,恒温箱可加稳过夜。
4.微波炉在各自房间,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房内人员负责。
5.开水炉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
*肿瘤所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及时扑灭是至关重要的,为了避免大火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科室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便于遇火情时能保持镇静,果断采取措施避免大火的发生,使医院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 就地取材,抓住有利时机,迅速利用灭火器,或湿棉被等将火扑灭。
2£® 发生火灾后发现者应立即大声呼救,通知旁人帮助灭火并报警。千万不能见火情不作处理而逃离现场。
3£® 迅速拨打院内3611,院外119报警,报警时应告知火灾所在位置,科室名称,火情原因。
4£® 灭火器使用方法:取出灭火器,先拔出保险栓,再压下压把,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5£® 现场迅速组成临时指挥组,听从消防责任人或现场主要值班人员统一指挥,协调灭火,报警,疏散和救治工作。
6£® 积极逃生,按疏散标志出口方向从疏散楼梯迅速脱离火区,火灾时,短时间无法疏散到地面的人员,可到避难间躲避,不要从普通电梯逃生或轻易跳楼逃生,行动不便的人可经消防电梯疏散,必要时有专人护送。逃生时可用湿毛巾折叠后捂住口、鼻贴地面沿墙角往出口处逃生。
7£® 本楼层的消防电梯在最北面的这间,消防楼梯也在北面。灭火器安放在大厅四周以及大厅外四周。
工作人员守则
(一)提倡努力工作的敬业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每天如实记录实验情况,同事间互相尊重,互相督促,互相帮助,创造良好的学术和科研环境。
(二)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主动配合和服从有关责任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应承担的卫生和仪器分管等公共事务。
(三)关心集体,关心公益事务,积极参加实验室的集体活动,如学术讨论会和各种会议等。
(四)尊重同事的劳动,未经同意不要随意取用他人准备好的实验用品和试剂,不要擅自取自他人的贵重试剂。
(五)讲究职业道德,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的实验,注意防止实验材料的污染,对看不见的污染物自觉清理处置。加强同位素管理,禁止戴手段触摸各种设备。按规定取用各种酶类,防止失活。
(六)爱护公共书籍,包括各种方法学,产品目录,专业书籍及各种仪器说明书,使用后放回原处,借出实验室者,要办妥出借手续。
(七)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短暂离岗,必须交代周围同事你的去向及联系方式。
*考勤制度
(一)本所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一律参照二院人事科标准执行。每周五天工作,不迟到,不早退。
(二)凡因公出差,赴外单位执行课题研究,查询资料者应征得各组负责人同意,并必须向考勤负责人告知人员去向。
(三)因病或因私请假,三天以上者须按二院规定(书面假条,所长批准)执行,三天以内者须各组负责人同意,安排好工作,办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四)按二院人事科标准享受年休假,事先须征得各负责人同意,安排好工作,办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五)考勤内容由各组分别自行考核,自觉遵守纪律,坚守岗位,请假由各室主任签名后交考勤人员汇总登记。
(六)未尽事宜均以二院人事科标准执行,由二院人事科解释。
(七)研究生请假需向导师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平时短时间离开实验室必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去向,便于联系。
客座研究申请审批办法
(一)为充分发挥本所科研资料的效益,同时促进本所管理与学术水平的提高,热忱欢迎校内外同行来本所从事客座研究工作,每年接纳二至三名,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
(二)对已获得适当经费资助者,想利用本所实验室条件开展研究工作,均可申请带题来本室工作。
(三)申请者首先必须填写有关客座研究申请表,并经原单位同意,然后提交本所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的按规定交纳一定的实验室运转经费便可进入本所工作。
(四)实验前应举行一次开题报告会,报告所开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拟采取的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预期结果等。
(五)在本实验室工作的客座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及其它各项有关规定,关心实验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