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为教育部恶性肿瘤预警与干预重点实验室和浙江省医学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依托浙江大学肿瘤学重点学科和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根据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本实验室技术平台开展的实验研究,均为得到教育部恶性肿瘤预警与干预重点实验室和浙江省医学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本实验室免费为研究人员提供开展科研的场所、公用仪器和公用试剂等,并为科研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一)研究生或其他研究人员到本实验室进行任何实验都必须先申请实验资格,具体流程如下:
1. 到1308室领取实验申请表,或通过肿瘤中心网站(www.zuci.org)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打印相应的申请表格:肿瘤学科人员(含吴育连和徐荣臻的研究生)下载肿瘤学科人员实验研究申请表,其他学科长期实验人员下载所外人员进行实验研究申请表,临时实验人员(仅使用本实验室某一仪器)下载临时实验研究申请表。同时领取或下载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研究生及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仔细阅读管理制度并依次填好各项内容。
2. 导师或科主任(本院职工非在读研究生)签字,非本所研究生还需科教科签字。
3. 非本所研究生还需要就相关实验取得主管老师同意并签字。
(1)细胞培养请郁琳琳老师(1203室)签字
(2)病理实验请彭佳萍老师(1211室)签字
(3)生化实验请潘锵荣老师(1213室)签字
(4)分子实验13楼请方永明(1317)老师签字,12楼请许则丰老师(1203)签字。
(5)流式细胞实验请吕庆华老师(1209室)签字
4.请肿瘤所领导(1219室胡汛教授)签字。
5.交付开通门卡押金200元/人(本所研究生100元/人)。
6.凭押金条到吕庆华老师(1209室)处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领取消防学习确认单。
7.凭押金条和消防学习确认单到肿瘤所1217室董琦老师处开通门禁卡。
8.非肿瘤学科研究生需在分子室或细胞室领取常用耗材或试剂的,另需交800元押金(1317方永明)。
9. 凭门禁卡到13楼请方永明或12楼许则丰老师安排实验台。
10.所外研究生根据实验时限设置门禁卡时间,默认不超过半年者,半年后如需继续实验需办实验延续手续,领取或下载延续实验申请表,填写完整,导师签字后,给予延续实验资格。
11.进所实验需带门禁卡(及胸牌),无理由不带者肿瘤所工作人员可拒绝其进入。
12. 进所后实验应有连续性,如中途停顿1个月或以上,管理人员可要求实验者让出位置以安排其它急需实验人员
13. 临时进所进行某一单项检测,不办理门禁卡。
(二)离所程序(临时进所实验人员不需办理):
实验结束或毕业离开的同学,务必在毕业前办理离所手续,
1. 到1308室领离所登记表或网上下载打印:浙江大学肿瘤所研究生离所登记表。
2. 结清试剂(彭佳萍,郁琳琳,方永明)和仪器使用费用,清理冰箱中自己的物品。
3. 交还门禁卡,退还押金